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补充征集一批建设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7 16:49 来源:住建小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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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市“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作部署,根据《广州市“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行动方案》等最新工作要求,我局决定补充征集一批2026年度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建设科技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本次补充申报采用“揭榜选题”方式开展,申报单位应按附件1选题申报,研究和示范经费以自筹为主。

  二、申报须知

  (一)市建设科技项目牵头单位应为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含项目牵头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一般应具有本领域或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每年申报市建设科技项目不超过1个,且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三)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考核指标等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经推荐单位盖章后的申报书(附件2),以“单位+课题名称”命名形式发送至邮箱373784845@qq.com,并将纸质文件寄送至广州市建设科技中心(地址: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九楼科技部)。

  (二)组织推荐。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区有关单位申报科技项目,市直单位、市属企业、省部属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和中央驻粤单位等单位可直接申报。推荐单位负责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集团公司应统筹下属公司项目统一申报。

  (三)申报时间。本次市建设科技项目线上申报时间: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业务。

  四、项目管理机制

  (一)项目立项。市建设科技中心组织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名单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并公布。

  (二)过程管控。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每季度向市建设科技中心提交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市建设科技中心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视情况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市建设科技中心按项目书明确的考核指标,组织5名以上专家验收。

  (四)成果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通过验收的项目,并视情况进行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市建设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揭榜选题补充项目

  2.2026年度市建设科技项目申报书(软科学研究和科研开发)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4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吴工,83124965;广州市建设科技中心,联系人:李工,836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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