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为加快推动绿色建材在我市建设工程的采集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采集范围
(一)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穗建技〔2023〕345号)要求,继续采集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含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
(二)将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需求标准》,见附件1)的绿色建材同步纳入信息采集范围,相关企业可根据《符合<需求标准>绿色建材信息采集工作指引(2025年版)》(见附件2)进行申报。已认证的绿色建材采信有效期与认证有效期相同,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采信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可重新申报信息采集。
二、加强采信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发布我市绿色建材采集信息目录,政府投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应优先选用目录内的绿色建材,鼓励社会投资工程项目优先选用目录内的绿色建材。采集信息目录内的企业应于每年12月底通过系统平台提交已采信绿色建材供应广州市的数据。
三、加强动态管理。绿色建材采集信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有效期满、不再符合采信要求的,或发生企业违反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的绿色建材产品,移出采集信息目录。
四、加强宣传动员。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宣传,发动绿色建材企业申报信息采集;相关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要指引绿色建材供应企业积极申报信息采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版)
2.符合《需求标准》绿色建材信息采集工作指引(2025年版)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1日
(联系人:宁晓晴,李彬;联系电话:80502859,8050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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