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公需课恢复上架,计划4月30日下架|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及时补学

发布时间:2022-02-21 20:43 来源:住建小云通

接通知,2021年度公需课恢复上架,计划4月30日下架,需要补学的请及时联系,另:部分地市评委会通知今年要求初次评审及认定也需要完成继续教育,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请联系评委会咨询是否有做要求,以便及时补学。


问:哪里可查看继续教育学习指南?


答:每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当年第一季度发布,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栏目查阅。每年度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由省行业主管部门于当年第一季度发布;已下放职称评审权给行业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由行业组织发布,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在所属行业门户网站发布,并做好指引、咨询等服务。



2022.jpg




附件:

关于发布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pdf

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内容源来自: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行业聚焦

  • 2026-08-06 热点新闻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3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查看全文

推荐资讯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3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建筑机器人应用场景需求的通知

  •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施设备维护指南》的通知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建筑执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相关事宜的通知